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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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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02 | 點閱數: 629
  1.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5 月 2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0437238 號函辦理。
  2. 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 1060502-有關本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7所國小,請貴府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106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請審慎考慮,.pdf
    1) 1060502-有關本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7所國小,請貴府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106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請審慎考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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