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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8-04-10 | 點閱數: 53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3 月 29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70037267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吳佾其小姐(電話: 02-77365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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