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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鴻斌 - 教務處 | 2022-08-16 | 點閱數: 409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及名額: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 1 名。(每週 8 節音樂課,需配合學校推行相關活動,實際授課節數依學校需求得彈性調整之。)

 

叁、資格:

(一)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4.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

 

肆、報名方式:

1.請符合資格者於 111 年 8 月 22 日 16:00 前,務必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且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附件一、二)至本校教務處。(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2.報名地址: 712 臺南市新化區正新路 97 號

3.聯絡人:教務主任 張鴻斌主任 06–5973113#121 。

 

伍、甄試日期、地點、甄試方式與配分比例:

一、甄試日期: 111 年 8 月 23 日下午 2 點(請於下午 1 點 30 分前於教務處報到)

二、甄選地點:本校教務處

三、甄試方式與配分比例:

 (一) 資料審查(40%):請繳交教學檔案一式三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二) 口試(60%):每人 10 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 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

      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口試、資料審查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

      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四)有指導學生參加音樂比賽經驗者優先錄取。

 (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陸、待遇給予: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每節 320 元;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

 

柒、上課期間:自 111 年 9 月 1 日正式到校上課日起三個月後,表現優良者得再聘三個月(以實際簽約日為準)。

 

捌、應徵人員經本校教務處評選,經校長核可後,將於學校網站(https://old.jses.tn.edu.tw/)上公布錄取者者,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玖、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指教。

 

  • 111音樂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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